3月6日上午,集團公司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召開了2006年第一次會議,參加會議的有:集團公司紀委書記劉振武、副總會計師田維民、黨委工作部主任周文華、人力資源部主任胡建英、審計監察室主任高全秀,以及審計監察室全體人員。會議由田維民同志主持,劉振武同志作了重要發言,與會人員認真研究討論了審計監察室提交的議題。 一、高全秀同志總結匯報了2005年的審計工作情況,并將2006年審計工作計劃提交會議討論。 二、會上,大家對2005年集團公司審計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,認為一年來在審計人員少、工作量大的情況下,全面完成了集團公司要求的各項審計工作任務。尤其在創新工作方面具有以下特點:1、建立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的議事制度,加強了對審計工作的領導;2、推進了“任中審計”,對促進和加強企業管理起到積極作用;3、改進了2005年度經營業績指標考核形式,由過去財務部門牽頭的經濟指標考核,改為以審計部門為主的審計核實,并向集團公司提交《審計報告》;4、在堅持“逢離必審”制度的同時,做到各項審計結果向集團領導報告、向聯席會成員及有關部門通報、向被審計單位反饋《審計意見》;5、審計程序進一步規范,審計質量有了新的提高,取得了較好的效果。 三、按照胡運成總經理2006年工作報告的要求,大家對2006年的審計工作計劃進行了充分討論,提出了以下意見和建議:1、同意2006年審計工作計劃的安排。本年度涉及任中審計的有9個單位以及2005年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審計,今年審計任務較重,大家認為要堅持數量服從質量的原則,審計工作突出重點,根據不同單位不同情況確定審計重點。2、對資產較大、內部獨立核算機構較多的單位,建議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,對已設置內部審計機構的單位,集團公司要加強審計業務指導,不斷建立和完善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監督體系,加強內部控制和監督。3、既要做到“逢離必審”,還要逐步做到“先審后任”,切實把離任審計作為對干部任用考核的重要依據。4、重點加強“任中審計”,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,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交整改方案,限期整改。對其整改進展情況要進行追蹤落實,必要時進行“后續審計”,對問題嚴重又沒有認真整改的單位要進行內部通報。 (審計監察室) |
2006-3-8 |